液化氣體運輸車(LPG運輸車) 英文:Liquefied Gas Tanker truck (LPG truck)
又稱為:液化氣槽車,LPG運輸車,是用來運輸丙烷、丙烯、二甲醚、液氨、甲胺、乙醛等液化氣體的專用汽車。
該運輸車運輸最高工作壓力大于等于0.1MPa、設計溫度不大于+50℃的液化氣體、且為鋼制罐體的汽車罐車。 液化氣體運輸車由罐體和底盤兩部分的組合。主要受壓元件:指罐體的筒體、封頭、人孔蓋、凸緣、螺栓和公稱直徑大于等于250mm的接管。 低溫型汽車罐車:指運輸液氧、液氮、液氫、液氬、液態二氧化碳等介質,罐體為鋼制且其外部有絕熱層和受壓外套的汽車罐車。 此類車型需要配備的安全附件:指爆破片裝置、緊急切斷裝置、導靜電裝置、安全閥、壓力表、液面計、溫度計。 運輸的介質毒性程度:指按勞動部頒發的《壓力容器安全技術監察規程》的規定劃分的等級。
該罐車包括罐體固定在汽車底盤上的單車式汽車罐車和半掛式汽車罐車,罐體可為裸式、有保溫層或絕熱層型式。
該罐車的設計、制造、使用、運輸、檢驗、修理、改造除必須符合液化氣體汽車罐車安全監察規程外,還應符合行業標準和圖樣的規定,并應遵守國家有關汽車、交通等方面的管理規定。
液化氣體運輸車分類:
液化氣體運輸車從使用、制造和監檢分為以下幾類:
(1)按裝載物料不同,可分為:丙烷運輸車、丙烯運輸車、二甲醚運輸車、液氨運輸車、甲胺運輸車、乙醛運輸車等。
(2)按工藝過程作用和裝載容積不同,可分為:液化氣運輸車、液化氣體運輸半掛車、液化氣體儲罐。其中液化氣體儲罐可設計成:地下儲罐和地上儲罐兩種。
液化氣體運輸車安全操作規程
1.使用的槽車應是國家指定的生產廠制造,并辦理運行許可證。車上要備有消防器材。
2.槽車行駛時應有押車人員,并禁止其它人員搭乘。司機和押車人員在車上禁止吸煙。槽車不許拖帶掛車。行駛時應懸掛“危險”標志。 3.裝卸時司機不得發動車輛。 4.車內溫度達到40度,應采取遮陽或罐外水冷降溫等安全獵施。
3.槽車途中若需要停車時,應在通風良好、10米內沒有明火和建筑物、防止曝曬的地方。司機和押運人員不得同時遠離車輛。不得在機關、廠礦、倉庫和人員稠密地方停車。
3.槽車途中若需要停車時,應在通風良好、10米內沒有明火和建筑物、防止曝曬的地方。司機和押運人員不得同時遠離車輛。不得在機關、廠礦、倉庫和人員稠密地方停車。
4.槽車發生液化氣大量泄漏時,應緊急止漏,并不得起動車輛。同時立即與有關單位、部門聯系,切斷一切火源,及時采取防火、滅火措施。